目的/目标:
跟踪所有大学的无担保公证人,并确保与业务相关的项目提供公证服务.
为大学提供增值服务:
公证服务确保公证人员始终可用于TSU家庭需要认证的文件. 公证服务是任何机构的必要职能.
公证
法定权限:
政府代码:Sec.§406.016.
权威
- 公证人与县书记员有同样的权力:
- 接受书面文书的确认或证明;
- 法律允许提出抗议的抗议文书;
- 管理宣誓;
- take depositions; and
- 证明不可在公共记录中记录的文件副本.
- 公证人须在第(A)款所载的文书上,以该公证人受委托的名义签署.
- 公证员不得签发身份证.
- 未取得本州法律执业执照的公证人不得提供法律意见,也不得收取法律意见费用.